本帖最后由 六横奇色赖潭 于 2018-7-9 14:57 编辑
请问金塘管委会,金塘城管,你们上班在干什么?这么明显的违章建筑你们都不管, 现今社会<土地管理法>明文规定:严格控制用地规模,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。 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宅基地面积标准(包括附属用房、庭院用地),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;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;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: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,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,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;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。使用非耕地的,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;
1,现在该户住宅家庭成员三口之家竟然能造出这样的别墅加近500平方的庭院,你们竟然无动于衷!!!!
2. 而且该宅基地属于耕地面积,国家法律明文规定:耕地不属于个人,是集体分配的,个人只是拥有使用权,所以没有权利卖给他人,同样的,个人也没耕地可以流转给他人,现在国家提倡土地流转 ,但流转后的土地,不能改变其用途,只可当作农业使用。 该宅基地房主是通过个人私自买卖的方式取得该耕地使用权(15万元/亩),再审批宅基地,规划部门你们是怎么被顺利通过审批的??? 3,现在庭院已经造成这样了,你们拿什么措施去化解公民破坏国家耕地的行为?
难道在金塘,真的是有钱就能办任何事情吗?那幸亏该户老板,只买了一亩不到地,那如果他买下20亩耕地,是不是也可以造成舟山第一豪宅了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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